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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祿月劫之貴格:官殺競出

更新時間: 2026-01-09 閱讀:38

建祿月劫格,官殺競出者,是月令或見祿,或逢劫,以建祿月劫取格,四柱見透官同時又透出七殺,所謂官殺混雜,也稱為官殺競出。

用神以清純為責,不僅官殺如此,財印食傷皆統一以清純取貴,所以,當四柱天干出現偏正雜出的時候,除非特有珠需要之外,必須用去留之法,去一留一,讓幹頭藉以取清,方可為貴。

建祿月劫成格,幹頭官殺並出,以用神統一不雜為好,或去官留殺,或去殺留官,建祿月劫格與官殺取格,其中道理是相同的,只是月令取用不同而已。

取清之法一是合去,一是制去,而至於用合還是用制,要看格局的干支構成如何,宜合則用合,宜制則用制,一切都以格局需要為主。


命例一:平章命造

辛、庚、甲、乙

醜、寅、辰、亥

命例評析:本命局甲木生於寅月,為日主祿堂,時支亥水,為甲木長生,坐下辰土有甲木餘氣,又見乙木透於時干,比幫甲木,日元得令、得地、得勢,氣勢極旺。然而,庚金坐下寅木月建,為庚金絕地,為身強殺淺,年干辛金正官助殺,可以論為官殺混雜特殊取用,所以此造不以官殺混雜論,而以殺輕官星助殺看。

天干庚辛金競出,也可謂官殺混雜,天干乙庚合,但是隔有甲木,很難合化,沖有衝入衝出之別,合有合來合去之異,乙庚之合,庚金不僅不能因合而去,反能合庚為甲木七殺,此為七殺因合而來,但是,庚金七殺因與乙合,可以去其暴戾之氣,反而能為甲木所用,所謂合殺為貴之說,即為此例。


命例二:古籍命造

辛、乙、己、甲

酉、巳、未、子

命例評析:己土生於巳月,為月劫成格,乙木透出於月干,甲木透出於時干,為官殺混雜,但是,年干辛金克去乙木,取甲木官星為用,此則為去殺留官,官星有子水財星之生,又有未中木庫通根,官星得用,所以亦可為貴造,甲己合於日主,官為我用。


命例三:古籍命造

辛、庚、甲、丙

亥、寅、申、寅

命例評析:本命造可以認為是制殺留官的格局,但是庚金通根於申,克而不淨,仍為官殺競出,而官殺並見格局,正官作為殺看,取用可以以印綬化殺為用,或者以食神制殺為用,此造印綬化殺,所以仍作貴造看。


命例四:古籍命造

甲、己、戊、乙

辰、巳、辰、卯

命例評析:戊土生於巳月,月建得祿,己土透於月干,為戊土劫財,建祿月劫成格。戊土得令,又得兩辰中戊土通根,日主身旺。但是,見年乾透甲為殺,時乾透乙為官,為官殺並透。而年干之甲木,與月干之己合,官星被合而去,為合殺留官。乙木官星,坐下得祿,干支同氣,又有月支辰中乙木幫扶,官星亦旺,身旺用官。

命局去殺留官,幹頭取清,為富貴命造。

官殺混雜格局,要看四柱干支配置是否合宜,即使沒有合制,只要能為格局所用者,同樣可取富貴。


命例五:古籍命造

丙、丁、庚、戊

辰、酉、午、寅

命例評析:庚金生於酉月,月建陽刃,又得印星戊辰相生,日主身強。而丙殺透於年干,丁官透於月干,得地支時寅、日午,並透通根,為真正的官殺混雜,但是戊土印綬能化官殺而生身,辰為濕土,納火之燥氣,官殺因有印綬之化,仍能為格局所用,官居郡守之職。

古籍《子平真詮》有云:倘或兩官競出,亦須制伏,所謂爭正官,不可無傷也。

用神不能疊逢,官星也不例外,不僅忌見官殺混雜,同時也忌官星重逢,四柱天干如果見官星兩透,也要有去一留一,幹頭取清。如若命局幹頭不能取清,則兩個官星,共爭一個日主,日主會無所適存,則也為破格,所以,官星疊出也必須要有去留。

官多而根深,便作殺論,殺輕而根弱,便作官論,此為一定之理,因為官殺同為克身之物,其關鍵就在於身輕身重、殺輕殺重、官輕官重的區別,取其需要而已。

如若身旺官輕,官星不足以制強旺之日主,官重也不為重,但是,如果身旺官旺,則不宜見官星兩透,透則雙殺論,必須要有制伏,或去一留一,幹頭取清,方可為日主所用。

這與我們日常的認知似乎是衝突的,我們認為既然是命局的用神,必要其越旺越好,但是,必須有個度,用神過多也是不合適的,有可能會變為忌神。

命例六:古籍命造

戊、癸、癸、戊

戌、亥、亥、午

命例評析:癸水生於亥月,亥水為日主癸水劫財,為月劫格。但是,見四柱戊土兩透,為官星競出,然而,年干之戊與月干之癸相合,年干之戊貪合忘用,與月干之癸兩失其用,兩個戊土官星去一留一,幹頭取清,方成貴造,此為因合而去,也可以因制而去者。


命例七:古籍命例

丙、庚、乙、庚

寅、寅、酉、辰

命例評析:乙木生於寅月,寅為日主劫財,為月劫格。乙木得地支兩寅,得令、得地,日元身旺。庚金官星透於月干、時干,所謂兩官競出者。然而月干之庚,坐下寅木絕地,又見年干丙火緊貼相剋,不能為用,留時干庚金官星為用,此因制伏而去一留一,幹頭因制伏而取清,而成為貴格,但是也有喜官星並透的格局。


命例八:古籍命造

庚、壬、丁、壬

寅、午、卯、寅

命例評析:本命局月時兩透壬水,為日元丁火之官,兩官競出。但是,地支不見申酉亥子丑辰,官星虛露天干無根,即使並出,也無法取用。大運行財官旺地,官星才可以得用,但是總因乾透不清,僅僅財發巨萬,而不能取貴,總之,兩官競出者,並不是非要制伏不可,要看格局需要,不可一概而論其制伏去留。

建祿月劫成格,四柱以官為用,則官星一定要有輔助之神,身旺用官者,要有財生官;身弱用官者,要有印綬化官生身,不可見官星孤立無助。

如若官星無輔助之神,孤官無輔,官星不僅沒有生氣,而且也容易受到損傷,則不會成為大的格局,所以,也就難於取貴,正如古籍《子平真詮》云:若夫用官,而孤官無輔,格局更小,難於取貴。


命例九:古籍命造

癸,甲、甲、辛

未、寅、戌、未

命例評析:甲木生於寅月,月逢祿地,建祿成格。辛金透於時干,為甲木官星,但甲木日主得令,月干甲木比幫,年干癸浮水印綬相生,日主生旺,而辛金官星雖坐未土、日支戌土,皆為辛金印綬,但戌未皆為燥土,不能生金,只能脆金,年支未印雖逢癸水,燥土變潤,但有寅木相剋,不能生辛,辛金雖逢印而不能生,辛金官星孤而無輔,難以為用,所以也不能成為富貴格局。